一 典当咨询
当户可以与典当行沟通,了解是否具备典当的条件,可参考典当范围。
二 典当申请
客户提供需典当车辆的材料:机动车登记证书;机动车行驶证;车辆购置税、养路费缴付凭证;车辆使用税凭证;车辆保险单;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等资料。
三 评估
现场勘察评估车辆状况,评估个人或者企业还款能力。
与当户协商确定当金数额、典当期限、息费率。
四 合同签订
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并办理相关证明
当户将车辆行驶至典当行所指定的停车场,将所有车钥匙交典当行保管。
五 开具当票
按公安局的要求填写典当物品登记薄,当户和经办员在登记薄上签字。
当票内容一定要填写齐全,且在备注栏内写明当物的瑕疵,经办员和当户本人(委托代理人)在当票上签字盖章。领取当金(扣除应交综合费)。
六 封档保存
将当户资料(身份证、户口本、营业执照、企业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公司章程、股东身份证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、法人代表身份证、股东会(董事会)决议、代理人委托书、代理人身份证、),签署合同(抵押合同、借款合同、绝当汽车处理委托书、委托拍卖合同、担保汽车所有人承诺担保书等),他项权证等资料,按照要求编制目录后用专用档案袋封存保管。
七 当期届满
赎当
当户还款,交清利息。配合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,领取车钥匙。不能按时办理赎当手续,按照约定需交纳滞纳金。
续当
当户到期还款确实有困难,经申请批准后可以办理继当手续(,续当时当户交清上期利息,开据续当票(必须是当户本人签字或当户指定的代理人签字),交清本期综合费。
绝当
当期届满5日后,当户既不续当又不赎当,做绝当处理。